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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

總務主任 1.擬定本處各項章則、工作計畫,並主持管理事項,典守學校印信。 2.彙集本處各業務擬編之行事曆,並負責執行追蹤管理與考核。 3.有關總務業務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與請示。 4.主辦營繕工程及重大設備採購案件。 5.永續校園及無障礙校園計畫之擬定與推動。 6.學校校舍之安全管理維護與使用調配。 7.督導災害之預防、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。 8.年度計畫列管項目之選定與呈報、考核。 9.列管項目執行進度、追蹤月報之呈報。 10.飲用水系統之管理維護及定期水質安全檢測。 11.上級機關、校長交辦或會議會報重要決議案之執行管制、追蹤。 12.工友管理、工作分配、督導與考核。 13.校區防火管理、消防安全申檢及自衛編組訓練。 14.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。 15.記載學校大事(校史沿革建立)。 16.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。